劳动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在职能上有哪些区别?
1. 受理案件类型:劳动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问题。而法院则可以审理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
2. 程序: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即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则无此要求,可以直接起诉。
3. 效力:劳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对裁决不满,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则是终局性的,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不能上诉。
4. 决策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成,属于行政性质。法院则是独立的司法机构,由法官依法裁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法院的审判权和职责。
劳动仲裁的受理费如何分配?
劳动仲裁的受理费用并非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而是由申请仲裁的一方(通常是劳动者)在提交仲裁申请时预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的仲裁请求得到支持,那么仲裁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换句话说,如果劳动者胜诉,他们预缴的仲裁费用将会退还或者由用人单位支付。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 同法第54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3. 第56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虽然劳动者需要在仲裁开始时预缴费用,但最终的费用承担者取决于仲裁结果。如果劳动者胜诉,这部分费用将由败诉方(通常为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解决纠纷方面各有侧重,劳动仲裁更注重快速解决劳动争议,而法院则提供更全面的司法救济。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合适的纠纷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