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工伤职工可否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意味着一级工伤职工不仅可以申请,而且应当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第三十五条;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一级后能否解雇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因工受伤并被鉴定为一级工伤,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是不能解雇该员工的。一级工伤意味着员工无法从事任何工作,他们应该得到充分的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企业有责任为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医疗费用等,并保障其基本生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这表明,即使员工被鉴定为一级工伤,企业仍需保留其劳动关系,不能解雇。
综上,如果员工被鉴定为一级工伤,企业不仅不能解雇,还应依法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一级工伤职工完全有权利申请并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则根据其本人工资及当地政策确定。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直接与当地社保机构联系。